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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忠、姚凤梅: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理之维度及风险法律防治

杨福忠、姚凤梅《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理之维度及风险法律防治》(河北法学. 2022,(11)):

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治理具有赋能作用,能够促进多元主体有效参与、提升公共政策的精准度、全方位升级政府治理系统,提升治理效能。同时,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也存在诸多风险,包括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新型社会纠纷、赋能政府治理进程中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技术不完善造成社会公害等。防治人工智能风险,在防治策略上要坚持法律规制与保障并重,在出台规制措施时必须考虑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的要求;在防治手段上,要做到软法与硬法同向发力,既要发挥软法的价值引领作用,更要发挥硬法的刚性约束作用;在防治方式上,要强化权力治理与技术治理协同。 

关键词:

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理;社会风险;法律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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