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许珂《组织吸纳社会:对社会治理共同体作用形态的一种解释》(《求实》.2022,(02)):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我国继行政发包制、分类控制模式、项目制之后国家治理的第四种范式。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法性资源聚合而成的合作治理组织网络,实质上是一种"组织吸纳社会"。其主旨是在目标多维与治理资源匮乏的矛盾下,基层政府通过"借力"共同体的组织吸纳,在社会高度组织化的基础上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通过优化党建引领、织密组织网络、激发公民参与、提升政府能力、加强法治保障"五位一体"来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一个更为系统、更具可行性的建构路径。
关键词:
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共同体;基层治理;公民参与;组织吸纳;政党统合;新单位制;行政吸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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