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马彦银在《层级自治:行动者的缺席与回归——多中心治理视野下的城市基层治理研究》(发表于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一文中指出: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形态就是由不同层级的行动者所创造的基层自治体系。伴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城市基层自治的行动者正在经历着从缺席向回归的转移。城市基层自治体系中的行动者是由楼组、社团性组织(自治家园)、业委会、居委会等组成的。不同层级的自治所解决的议题是不同的。楼组自治、自治家园和业委会自治有其特定的局限性和治理限度。以居委会为载体的自治平台是城市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基石。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视角,基于对城市基层治理的经验总结以及基层治理的主体递进逻辑和物权逻辑,提出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层级自治模式”,唤醒基层治理中的行动者,实现行动者的回归,推动城市基层治理的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