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科学研究

彭小霞:构建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载《开放导报》

彭小霞在《构建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发表于《开放导报》2016年第02期)一文中指出:在征地中农民的生态权得不到保障,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质是为了合理分配生态利益,维护农民的生态权,应从科学确立征地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的对象、补偿的标准和范围、补偿的方式等方面,构建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土地征收中农民的生态权是指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依据法律享的有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和生活,以维护自身基本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对农民生态权的漠视与我国目前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生态补偿的缺乏有很大关联。减少土地征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必须以农民的生态权保护为出发点,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机制。

    Copyright 2010-2013 http://www.scusds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大楼211 邮编:610064

    电子邮箱:spasdsr@126.com 联系电话:18088366661

    蜀ICP备:12346777号-1号 技术支持:爱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