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霖在《“行政审批局”模式:基于行政组织与环境互动的理论分析框架》(发表于《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行政审批局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备受争议的环境中艰难生长,公共组织理论为分析其存在与发展的合法性提供了有效工具.组织的一般外部环境要求传统机构突破职能型结构与“政府需求导向”框架约束,“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建立横向型机构并进行流程再造;组织的外部具体环境,要求出现跨部门组织,填补政府体系中横向稳定协调机制的不足,形成与原职能部门进行可持续博弈的权力基础,倒逼政府由“审批式管理”转变为“监管式服务”;行政审批局内部环境积极回应外部环境的要求,其开放式、全透明的新型办公模式,提供个性化的无偿帮办服务,最大限度的缩短政府与公众的距离,规范行政裁量权,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重塑行政文化.因此,行政审批局作为横向型、跨部门组织,能够承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多项改革目标,其成立代表中国现代政府治理的良好开端和发展方向,是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必由之路.成立行政审批局不是改革的可选项,而是必选项,应该在其聚合阶段向正规化阶段过渡期间,进行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