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在《人工智能:治理技术与技术治理的关系、风险及应对》(载于:《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02期)中谈到:“人类每取得一项划时代技术创新都会带来工具飞跃,并将影响社会治理形态的演进。智能时代来临,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工具性的治理手段在嵌入社会治理过程中,因其对权力主体和治理结构的影响呈现出双向—非均衡性,从而造成了技术治理中新的社会风险——技术利维坦。为此,政府要以更积极的姿态,注重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的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预判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主体的协同合作,以实现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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