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从进、王琦《共同体视域下社区网格化治理法治化的主体之维》(《广西社会科学》. 2021,(02)):社区转变为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网格化治理的合理嵌入,社区网格化治理亟待法治化转型,这是法治社会建设寻求变革的突破口,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在治理主体层面,多元共治的主体结构尚未真正法治化,严重制约了社会治理法治化和法治社会的有效建设。借鉴多元共治理论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现实问题,即通过整体优化多元治理主体结构,实现社区网格化治理体制的法治化转型。具体来说,我国需要强化党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和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网格化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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